「紅旗法案啟示」—— 會長陳家豪先生在《信報》發表的文章
本會陳會長以互聯網專業協會副會長身份在信報專欄「科網人語」對香港創科發展的評論文章 香港回歸二十年,社會也由傳統的資本型經濟主導先轉變成知識主導,接著也會進入依賴人工智能主導的數字型經濟。社會進步的步伐越來越急速,奈何我們政府因為種種原因仍然是一個分工細緻為舊經濟而設計的官僚體系。每當社會有不適合政府的生產線能接受的新事物、每當社會有影響到持份者利益的東西,系統也先將事物按舊機制由單一機關以其職能範圍作考量而不是以整體社會利益出發。資源錯配、向既得利益者傾斜、發展滯後、甚至是令社會及業界失望的事情常有發生。以下是會長在信報專欄以英國在19世紀處理新交通工具的出現而寫的有關Uber事件的時事評論。 每次看到針對Uber的大型執法行動及官員對社會輿論的高調回應,我就會想起十九世紀英國的「紅旗法案」。十九世紀蒸汽機的發明曾經帶領英國成為工業革命先驅,蒸汽機這個當年的創新科技雖然打爛了不少工人的飯碗,但也幫助了當年思想比較開放的英國晉身列強之一。 當蒸汽機在工廠普及後,創新者很快就把技術轉移到交通領域。蒸汽推動的汽車,成為社會進步的重要推動力,應該獲得廣泛接受才合理。但當馬路上多了比馬匹速度更快、有更大運載力的汽車,社會上有勢力的馬車公司及其他既得利益集團自然不爽,紛紛把汽車定性為極危險及「違法」產物。經過一段推推拉拉,英國議會終於制訂了第一條機動車道路安全法,規定蒸汽車的時速不得超過4英里(約6.4公里,相當於馬車的速度),而汽車經過城鎮時,時速更須減半,以及派人在汽車前方50米處一邊步行一邊搖動紅旗,為機動車開路並提醒路人! 別以為這法案荒謬,其實它正是協助新興科技產物融合傳統市場的先驅。法案一方面保障馬車行業利益,另方面因沒有一棒子打死汽車的存在,讓社會有機會認識汽車然後對其規範化、標準化,為汽油車甚至電動車鋪路。「紅旗法案」其實是一石二鳥的良策! 可惜香港政府在交通、金融、教育或基礎建設等領域上面對創新事物時,往往表現出其缺乏遠見甚至是執行能力低的情況。所有新興科技產物由於沒有前車可鑑,對社會未來發展的影響也存在不確定性,按政府部門一向的分工,根本沒法由單一政策局負責新興產業在落地前的全盤計劃。Uber現已獲全球大部分城市接受,原本有助香港發展共享經濟模式、提升競爭力及跟全球互聯網接軌,但現在卻事與願違。 港府一直沒有在英國政府身上學習到要讓創科產物在可控範圍下觀察、試驗及營運的一套工夫,現在卻以一刀切做法,全面抹殺一種創科模式在香港的應用。「大禹治水」我小學就讀過了。要不好好疏導既得利益者的不滿,要不就準備跟眾多對香港經濟發展有期待的年輕人對着幹,只有這兩條路。 原文:《信報專欄:科網人語》